Leo and Paul






為了和你在一起我努力了-第 4 部分

我和你一起去機場試著離開台灣, 但 官員沒有讓我們通過,因為你的母親 獲得了 機場封鎖以阻止你離開台灣。我們回家了 致我的 信義的公寓。

2008 年 8 月 17 日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天。我選了 你從 帶你去你喜歡吃的餐廳 - 你 以你喜歡的菠菜菜命名為“青菜” 吃。後 吃完飯,我們就步行回家。途中,三位大漢襲擊 我,和 你媽媽從車上跳出來把你搶走了。

我去找警察,但他們什麼也沒做。我只是一個 外國人 台灣和我從來沒有機會為你而戰,反對 你的 母親和她的家人。

在接下來的一年裡,你媽媽沒有讓我和你聯繫 一點兒也不。她 不讓我見你,也不讓我跟你通電話,她 甚至會 寄一張照片給我。我太痛苦了,太想念你了。它 就像 我無法呼吸,就像有人偷走了我的很大一部分 我。

那一年我花了很多錢,也損失了很多錢,試著 你回來。 我找到了一個男人,他說他會幫你找回你 你出去 台灣.但他是個罪犯,一個騙子,一個可怕的人,他 花了很多 我這邊的錢。

我也找了律師來幫我,但因為我是一個 外國人,我 總是會失敗。我們獲得了法院命令 製作 你的 母親 讓 我 看 你。然而她違抗了法庭的命令, 他們沒有採取任何措施懲罰她。

終於,2009年8月23日,你媽媽終於讓我看到了 你,但是 僅在她律師的辦公室待了三個小時。這是一個非常 快樂的一天 對我來說,終於見到你了,但也很傷心,因為你已經 被遺忘 我,我無法和你很好地溝通,因為你 沒有說話 不再是英語了。 這裡 是一張照片 該次會議.

我以為你媽媽會開始放鬆並讓我見你 更多,或在電話裡和你說話,但她沒有。 她還去了 向警方提出指控 反對 我 為了 愚蠢的 事物 喜歡 去 寄給她的電子郵件信箱,或寫一封 寫信給她,說她應該讓我見你。

你媽媽只是想逼我離開台灣,這樣我 停止 為你而戰。她知道你曾經是爸爸的 男孩,和 不想讓你再靠近我。所以她對 法庭和 警察相信了她,因為她是台灣人,而且我 是一個 外國人。

11月18日,法院作出最終判決。它 幾乎不給我任何權利去見你。我知道法庭 永遠不會讓你媽媽讓我見你。所以我採取了 艱難的決定開始新生活 台灣以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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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and Leo in Taichung hot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