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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和你在一起我努力了-第 4 部分 我和你一起去機場試著離開台灣, 但 官員沒有讓我們通過,因為你的母親 獲得了 機場封鎖以阻止你離開台灣。我們回家了 致我的 信義的公寓。 2008 年 8 月 17 日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天。我選了 你從 帶你去你喜歡吃的餐廳 - 你 以你喜歡的菠菜菜命名為青菜 吃。後 吃完飯,我們就步行回家。途中,三位大漢襲擊 我,和 你媽媽從車上跳出來把你搶走了。 我去找警察,但他們什麼也沒做。我只是一個 外國人 台灣和我從來沒有機會為你而戰,反對 你的 母親和她的家人。 在接下來的一年裡,你媽媽沒有讓我和你聯繫 一點兒也不。她 不讓我見你,也不讓我跟你通電話,她 甚至會 寄一張照片給我。我太痛苦了,太想念你了。它 就像 我無法呼吸,就像有人偷走了我的很大一部分 我。 那一年我花了很多錢,也損失了很多錢,試著 你回來。 我找到了一個男人,他說他會幫你找回你 你出去 台灣.但他是個罪犯,一個騙子,一個可怕的人,他 花了很多 我這邊的錢。 我也找了律師來幫我,但因為我是一個 外國人,我 總是會失敗。我們獲得了法院命令 製作 你的 母親 讓 我 看 你。然而她違抗了法庭的命令, 他們沒有採取任何措施懲罰她。 終於,2009年8月23日,你媽媽終於讓我看到了 你,但是 僅在她律師的辦公室待了三個小時。這是一個非常 快樂的一天 對我來說,終於見到你了,但也很傷心,因為你已經 被遺忘 我,我無法和你很好地溝通,因為你 沒有說話 不再是英語了。 這裡 是一張照片 該次會議. 我以為你媽媽會開始放鬆並讓我見你 更多,或在電話裡和你說話,但她沒有。 她還去了 向警方提出指控 反對 我 為了 愚蠢的 事物 喜歡 去 寄給她的電子郵件信箱,或寫一封 寫信給她,說她應該讓我見你。 你媽媽只是想逼我離開台灣,這樣我 停止 為你而戰。她知道你曾經是爸爸的 男孩,和 不想讓你再靠近我。所以她對 法庭和 警察相信了她,因為她是台灣人,而且我 是一個 外國人。 11月18日,法院作出最終判決。它 幾乎不給我任何權利去見你。我知道法庭 永遠不會讓你媽媽讓我見你。所以我採取了 艱難的決定開始新生活 台灣以外地區. 返回首頁 |